诡
诡字義釋義
● 詭(詭)guǐ ㄍㄨㄟˇ
◎ 欺詐,奸滑:詭稱。詭道。詭詐。詭辯(a.無理強辯;b.邏輯學上指似是而非的論證,如“詭辯論”)。
◎ 怪異,出乎尋常:詭異。詭怪。詭秘(隱秘難測)。詭譎。
◎ 責成:詭求(責求,索討,如“詭求無已”)。
◎ 違反:言行相詭。
诡英文翻譯
deceitful; cunning; strange
诡詳細字義釋義
◎ 詭 詭 guǐ
〈動詞〉
(1) (形聲。從言,危聲。本義:責成,要求)
(2) 同本義詭,責也。——《說文》自詭滅賊。——《漢書·趙充國傳》今臣得出守郡,自詭效功,恐未效而死。——《漢書·京房傳》
(3) 又如:詭求(要求,責求);詭駁(責難駁斥);詭責(責備;責問);詭令(責令)
(4) 違反,自相矛盾詭,違也。——《西京賦》注引《說文》容服有儀謂之儀,反儀為詭。——《賈子道術》詭自然之性。——《淮南子·主術》古今詭趣。——《淮南子·辯亡論》言行相詭,不祥莫大焉。——《呂氏春秋·淫辭》
(5) 又如:詭故(違反本心);詭局(同詭句、詭論。哲學名詞。加以肯定或否定都會獲致相反結果的局面、論點或述句)
(6) 隱蔽;隱藏不得已,變姓名,詭蹤跡。——宋·文天祥《指南錄·後序》
诡詞性釋義
◎ 詭 詭 guǐ
〈形容詞〉
(1) 怪異,奇異其名為弔詭。——《莊了·齊物論》詭文回波。——《淮南子·本經》。注:“奇異也。”殊形詭制,每各異觀。——漢· 班固《西都賦》神仙詭誕之說,謂顏太師以兵解, 文少保亦以悟 大光明法蟬脫,實未嘗死。—— 清· 全祖望《梅花嶺記》
(2) 又如:詭形(奇異的形狀);詭特(奇特怪異);詭喻(奇詭的比喻);詭說(虛妄怪誕的言論)
(3) 欺詐;假冒持詭辯以中傷人。——《漢書·石顯傳》求利之詭緩。——《荀子·正論》。注:“詐也。”漢求武等,匈奴詭言 武死。——《漢書·蘇武傳》
(4) 又如:詭對(以虛偽、欺詐的言辭對答);詭遇(打獵時不按禮法規定而橫射禽獸);詭弊(欺騙矇蔽);詭得(用不正當的手段取得)
诡深度解析
核心含義:
核心指欺詐、狡詐,也指奇異、出乎尋常。適用範圍:
適用於描述詭計、奇異現象或變通策略。不用於褒義形容智慧。古今用法:
古代側重欺詐與變異,現代“詭異”常用,“詭辯”保留哲學意味。記憶方法:
從言從危,危表危險;言語(言)帶有危險(危)性即為詭(詐)。文化內涵:
承載負面智謀與超自然意象,如“詭計多端”形容狡詐,“詭異”指離奇。诡相關詞語
顛倒是非黑白的議論(張儀)如楚,又因厚幣用事者臣靳尚,而設詭辯於懷王之寵姬鄭袖。——《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模稜兩可或似是而非的推理;對原則的錯誤運用,特指對法律道德原則的錯誤運用
把不真實的或不實際的某種事物作為真實或實際的事物提出或提供小偷詭稱自己是公安人員
(1)說假話,敷衍搪塞故土造闢而言,詭辭而出。——《穀梁傳·文公十年》(2)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言論。也作“詭詞”
詭譎奇怪
奇異變幻詭幻動人詭幻的境界
欺詐的計謀詭計多端
欺詐的計謀層出不窮他詭計多端,處理一切事情令人難以捉摸,往往讓人上當。
(1)奇異多變(2)離奇古怪(3)狡猾詭譎的心計卻說城中有一人姓張,名委,原是個宦家子弟,為人奸狡詭譎,殘忍刻薄。——《灌園叟晚逢仙女》
隱秘不為人知小姑娘回過頭,詭秘地眨著眼睛。——王潤茲《賣蟹》“祥林嫂,你實在不合算。”柳媽詭秘的說。——《祝福》
假裝笑容
欺詐那雙詭詐的小眼,很明顯地顯出畏縮的,哀怨的眼色。——何家槐《曖昧》
诡說文解字
責也。从言危聲。過委切
說文解字注
(詭)責也。漢書:況自詭滅賊。孔融表云:昔賈誼求試屬國,詭係單于。从言危聲。過委切。十六部。今人爲詭詐字。
诡康熙字典
【唐韻】過委切【集韻】【韻會】【正韻】古委切, 𠀤 音垝。【說文】責也。【前漢·京房傳】臣出守郡,自詭效功。【師古註】自以爲憂責也。【孔融·薦禰衡表】昔賈誼求試屬國,詭繫單于。【註】自責必繫單于也。
又【玉篇】欺也,謾也。【類篇】詐也。【穀梁傳·文六年】詭辭而出。【註】不以實吿人。
又【玉篇】怪也。【莊子·齊物論】是其言也,其名爲弔詭。【註】弔詭,至怪也。
又【增韻】異也。【前漢·劉輔傳】此其言必有卓詭切至當聖心者。【師古註】詭,異於衆也。【後漢·班固傳】殊形詭制。【註】詭,異也。
又違也。【前漢·董仲舒傳】有所詭於天之理與。【師古註】違也。
又毀也。【後漢·班固傳論】固之序事不激詭。【註】激,揚。詭,毀也。
又【廣雅】詭隨,小惡也。【詩·大雅】無縱詭隨。【註】不顧是非,而妄隨人也。
又【廣韻】橫射物爲詭遇。【孟子】爲之詭遇。【趙註】橫而射之也。【朱註】不正而與禽遇也。
又譎詭,變化也。【張衡·東京賦】瑰異譎詭。
又【廣雅】詭犀,總也。總,音思。
又【正韻】戾也。
又星名。【前漢·天文志】司詭星出西方。【孟康註】星大而有尾,兩角,熒惑之精也。
又邑名。【史記·秦始皇紀】將軍蒙騖,攻魏氏畼有詭。【註】畼有詭,魏邑名。
又姓。【左傳·莊十六年】晉武公伐夷,執夷詭諸。【註】詭諸,周大夫。夷,采地名。
又人名。【史記·齊世家】桓公長衞姬生無詭。【左傳】作無虧。
又通作恑。【陸機·辯亡論】古今詭趣。【註】詭,變也。同恑。 【集韻】或作謉、譌。【正韻】亦作佹、傀。
又【玉篇】欺也,謾也。【類篇】詐也。【穀梁傳·文六年】詭辭而出。【註】不以實吿人。
又【玉篇】怪也。【莊子·齊物論】是其言也,其名爲弔詭。【註】弔詭,至怪也。
又【增韻】異也。【前漢·劉輔傳】此其言必有卓詭切至當聖心者。【師古註】詭,異於衆也。【後漢·班固傳】殊形詭制。【註】詭,異也。
又違也。【前漢·董仲舒傳】有所詭於天之理與。【師古註】違也。
又毀也。【後漢·班固傳論】固之序事不激詭。【註】激,揚。詭,毀也。
又【廣雅】詭隨,小惡也。【詩·大雅】無縱詭隨。【註】不顧是非,而妄隨人也。
又【廣韻】橫射物爲詭遇。【孟子】爲之詭遇。【趙註】橫而射之也。【朱註】不正而與禽遇也。
又譎詭,變化也。【張衡·東京賦】瑰異譎詭。
又【廣雅】詭犀,總也。總,音思。
又【正韻】戾也。
又星名。【前漢·天文志】司詭星出西方。【孟康註】星大而有尾,兩角,熒惑之精也。
又邑名。【史記·秦始皇紀】將軍蒙騖,攻魏氏畼有詭。【註】畼有詭,魏邑名。
又姓。【左傳·莊十六年】晉武公伐夷,執夷詭諸。【註】詭諸,周大夫。夷,采地名。
又人名。【史記·齊世家】桓公長衞姬生無詭。【左傳】作無虧。
又通作恑。【陸機·辯亡論】古今詭趣。【註】詭,變也。同恑。 【集韻】或作謉、譌。【正韻】亦作佹、傀。
诡字源演變
篆書
隸書
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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