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不得已
【注音】
【成語釋義】
毫無辦法,不得不如此。《醒世恆言.卷一七.張孝基陳留認舅》:「岳父一世辛苦,實欲傳之子孫世守。不意大舅飄零於外,又無他子可承,付之於我,此乃萬不得已,豈是他之本念。」《老殘遊記》第一三回:「或好賭錢,或被打官司拖累,逼到萬不得已的時候,就糊裡糊塗將女兒賣到這門戶人家,被鴇兒殘酷。」【英文釋義】
Only when all other ten thousand options are exhausted. It expresses acting out of sheer necessity when no preferable alternative exists, capturing a state of being compelled by circumstance. Philosophically, it highlights action taken not by choice but by external constraint. Used to justify a last-resort decision.【典故出處】
明·馮夢龍《喻世明言》第十八卷:“娘子不須掛懷,三載夫妻,恩情不淺,此去也是萬不得已,一年半載,便得相逢也。”【反義詞】
【地道英文】
As a last resort; of necessity.
【使用語境】
Resigned, Explanatory, Concessive
【英文近義】
Under duress, By compulsion
【成語例句】
他不是萬不得已,決不會張口求人幫忙。
【常用程度】
常用
【感情色彩】
中性詞
【語法用法】
作謂語、定語;指不得不如此
【成語結構】
偏正式
【產生年代】
古代
深度解析:用法、語義邊界與實際應用
【核心理解】
表示只有在別無選擇、極端緊迫的情況下才採取行動,強調無奈性。
【語義邊界】
用於解釋被迫採取非常手段的原因,不適用於常規或自願決策。
【使用誤區】
可能被濫用為藉口,實則存在其他可行選項,需確認真實必要性。
【近義詞區分】
與'迫不得已'近義,但'萬不得已'程度更深,強調最後手段。
【使用場景】
掌握“萬不得已怎麼用”十分重要。它通常用於解釋某種非常規、不情願甚至帶有犧牲性質的行為原因。在使用技巧上,它常作為狀語,如“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出於萬不得已”。一個典型的“萬不得已造句”是:“若非萬不得已,他絕不會開口求人。”這凸顯了其“最後手段”的語義。使用時需注意,它描述的是客觀條件逼迫,而非主觀意願,因此不宜用於為主動錯誤開脫。正確運用“萬不得已用法”,能增強語言的邏輯說服力和情感張力。
【現代應用】
在現代漢語中,“萬不得已”的使用依然廣泛,其“萬不得已在現代的用法”涵蓋了從日常生活到國際政治的各個層面。例如,在商業談判中形容“底牌”,或在緊急預案中描述“最終方案”。它的現代意義啟示我們,決策時應窮盡所有可能,將某些選項嚴格限定為“最後防線”。理解“萬不得已的意思和用法”,有助於我們在溝通中精準表達困境的嚴重性和選擇的唯一性,使其成為強調行為正當性與必要性的有力詞彙。
【擴展知識】
與“萬不得已”意思相近的“萬不得已的近義詞”有“迫不得已”、“無可奈何”等。其中“迫不得已”更強調被迫,“無可奈何”則更突出無能為力之感。而它的反義詞可以是“心甘情願”、“主動為之”。一個相關的成語是“鋌而走險”,但後者更側重冒險行動,而“萬不得已”側重原因。在文學作品中,這個成語常用來刻畫人物在命運關頭的重大抉擇。透過對比這些“萬不得已類似的成語”,我們可以更細膩地把握其“無奈中唯一出路”的核心語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