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予奪
【成語釋義】
生:讓人活;死:處死;予:給予;奪:剝奪。形容反動統治者掌握生死、賞罰大權。【英文釋義】
A phrase describing absolute authority to grant life or death, bestow or confiscate. It historically refers to a ruler's power over subjects' lives and property, symbolizing ultimate control over fate. Used in political or hierarchical contexts to critique or describe unchecked power.【典故出處】
《韓非子·三守》:“使殺生之機,予奪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荀子·王制》:“故喪祭、朝聘、師旅一也。貴賤、殺生、與奪一也。”【近義詞】
【地道英文】
Power of life and death
【使用語境】
Formal, Critical, Authoritative
【英文近義】
Absolute dominion, Unbridled prerogative
【成語例句】
〖示例〗今王沈等乃處常伯之位,握生死予奪於中,勢傾海內。(《晉書 劉聰傳》)
【常用程度】
一般
【感情色彩】
貶義詞
【語法用法】
作定語、賓語;指統治者的大權
【成語結構】
聯合式
【產生年代】
古代
深度解析:用法、語義邊界與實際應用
【核心理解】
形容掌握決定他人生死的絕對權力,常體現統治或支配的殘酷性。
【語義邊界】
多用於上位者對下位者的掌控,語境帶權威性或壓迫感,不用於平等關係。
【使用誤區】
誤用於描述一般性決策或非生死相關的權力,其物件必須關乎生命存續。
【近義詞區分】
近義“生殺予奪”,二者常通用,但“生死予奪”更突出生命權的決定範疇。
【使用場景】
在“生死予奪用法”上,它通常作為謂語或定語,用於描述一種極端不平等的權力關係。例如,在批評某些領導專斷時可以說:“他掌握著專案資源的分配,幾乎有生死予奪的大權。”在使用時需注意,這是一個語義極重的成語,多帶貶義,用於嚴肅場合,不宜隨意調侃。掌握“生死予奪怎麼用”和“生死予奪造句”技巧,能使其在批判專制、警示權力膨脹時產生強烈的修辭效果,但需確保語境契合,避免誤用。
【現代應用】
“生死予奪在現代的用法”已不再侷限於政治生殺,而廣泛延伸至經濟、職場等領域。例如,形容壟斷企業掌控市場命脈,或上級對下屬職業前途的絕對影響力。其現代意義啟示我們,任何不受制約的權力都可能異化。在“生死予奪在實際中的應用”,它常作為警語,提醒人們關注權力制衡與個體權利保障。正確使用這個成語,關鍵在於準確描述那種決定性、主宰性的控制力,這使其成為批判性論述中的有力工具。
【擴展知識】
與“生死予奪”相關的成語故事,常與歷史上著名的專權人物如趙高、曹操等相聯絡。其“生死予奪的近義詞”包括“生殺予奪”、“草菅人命”等,其中“生殺予奪”與其幾乎同義,是最常用的變體。而“賞罰分明”、“民主平等”則可視為其思想上的“生死予奪的反義詞”。其他“生死予奪類似的成語”如“一手遮天”、“乾綱獨斷”,都強調權力的集中與專斷。在文學作品中,該成語常用於塑造專制者形象或渲染緊張的權力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