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
燈字義釋義
● 燈dēng ㄉㄥˉ
◎ 見“燈”。
燈國語釋義
燈
/
名
- 照明或作為他用的發光器具。如:「電 燈 」、「日光 燈 」、「紅綠 燈 」。
- 燃燒液體或氣體,用來對他物加熱的器具。如:「酒精 燈 」、「本生 燈 」。
-
佛法導向光明坦途,趨避邪惡黑暗,故稱佛法為「燈」。唐·杜甫〈望牛頭寺〉詩:「傳 燈 無白日,布地有黃金。」
燈英文翻譯
lamp; light; lantern
燈深度解析
核心含義:
核心概念是照明的器具,即燈,引申指光明、指引。適用範圍:
適用於所有與照明燈具相關的語境,是現代標準繁體字,簡體為“燈”。古今用法:
古今義一致,均指燈具。現代簡化為“燈”,但繁體“燈”在港澳臺仍通用。記憶方法:
‘火’(或‘灬’)加‘登’,‘登’有上升之意,聯想為燈火升起照亮。文化內涵:
承載著“指引方向”、“帶來希望”的深刻文化意象,如“燈塔”、“明燈”。燈說文解字
錠也。从金登聲。都滕切〖注〗臣鉉等曰:錠中置燭,故謂之鐙。今俗别作燈,非是。
說文解字注
(鐙)錠也。祭統曰:夫人薦豆執校,執醴授之執鐙。注曰:校,豆中央直者也。鐙,豆下跗也。執醴者以豆授夫人,執其下跗,夫人受之,執其中央直者。按跗,說文作柎,闌足也。鐙有柎,則無足曰鐙之說未可信。豆之遺制爲今俗用燈盞。徐氏兄弟遂以膏鐙解說文,誤矣。生民傳曰:木曰豆,瓦曰登。豆薦菹醢,登薦大羹。箋云:祀天用瓦豆,陶器質也。然則瓦登用於祭天。廟中之鐙,笵金爲之,故其字从金。从金登聲都滕切。六部
燈康熙字典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 𠀤 都騰切,音登。【玉篇】燈火也。【春明退朝錄】上元然燈,自昏至畫。【西京雜記】元夕然九華燈于南山上,照見百里。【又】咸陽宮有靑玉五枝燈,高七尺五寸,作蟠螭,以口銜燈,燈然鱗甲皆動,炳若列星。
又釋書以燈喻法,有傳燈錄。【杜甫詩】傳燈無白日。
又【正字通】金燈草,一名山慈姑,醫方取此合爲丸,名玉樞丹,詳本草綱目。
又叶都郞切,音當。【魏·敷鯨魚燈賦】寫載其形托于金燈,隆脊矜尾鬐甲舒張。 【集韻】本作鐙。【說文】鐙,錠也。【註】徐鉉曰:錠中置燭,故謂之鐙。今俗別作燈。非是。
又釋書以燈喻法,有傳燈錄。【杜甫詩】傳燈無白日。
又【正字通】金燈草,一名山慈姑,醫方取此合爲丸,名玉樞丹,詳本草綱目。
又叶都郞切,音當。【魏·敷鯨魚燈賦】寫載其形托于金燈,隆脊矜尾鬐甲舒張。 【集韻】本作鐙。【說文】鐙,錠也。【註】徐鉉曰:錠中置燭,故謂之鐙。今俗別作燈。非是。
燈字源演變
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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