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案字義釋義
● 案àn ㄢˋ
◎ 長形的桌子或架起來代替桌子用的長木板:案子。案板。書案。條案。拍案而起。
◎ 提出計劃、方法和建議的檔案或記錄:檔案。備案。議案。提案。方案。有案可查。案卷。案牘。
◎ 事件,特指涉及法律問題的事件:慘案。血案。案件。案例。案犯。破案。
◎ 古代有短腳盛食物的木托盤:舉案齊眉(形容夫妻相敬)。
◎ 同“按”。
案國語釋義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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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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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盛飯食的短足木盤。《後漢書·卷八三·逸民傳·梁鴻傳》:「每歸,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 南朝宋·鮑照〈擬行路難〉一八首之六:「對 案 不能食,拔劍擊柱長歎息。」
-
長方形的桌子。如:「桌 案 」、「伏 案 疾書」。唐·李白〈下途歸石門舊居〉詩:「羨君素書嘗滿 案 ,含丹照白霞色爛。」
- 牽涉到法律或政治的事件。如:「犯 案 」、「命 案 」、「投 案 」、「破 案 」、「五三慘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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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公務相關的文書、成例或獄訟判定的結論。如:「檔 案 」、「串供翻 案 」。《隋書卷七五·儒林傳·劉炫傳》:「今之文簿,恆慮覆治,鍛鍊若其不密,萬裡追證百年舊 案 。」
- 提議或計畫之類的檔案。如:「提 案 」、「草 案 」、「腹 案 」、「方 案 」、「議 案 」。
- 文章中,作者所加的說明或判斷。如:「案語」。
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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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下壓。《史記·卷一七·魏其武安侯傳》:「籍福起為謝, 案 灌夫項令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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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察辦。《戰國策·趙策二》:「臣竊以天下地圖 案 之,諸侯之地,五倍於秦。」 《史記·卷一七·魏其武安侯傳》:「丞相言灌夫家在潁川,橫甚,民苦之,請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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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依照。《荀子·不苟》:「曰國亂而治之者,非 案 亂而治之之謂也。」 《韓非子·孤憤》:「人臣循令而從事, 案 法而治官。」
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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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於是。《荀子·榮辱》:「故先王 案 為之制禮義以分之,使有貴賤之等。」 《戰國策·趙策一》:「秦與梁為上交,秦禍 案 攘於趙矣。」
案英文翻譯
Case, file, plan, or a long table.
案詳細字義釋義
◎ 案 àn
〈名詞〉
(1) (形聲。從木,安聲。本義:木製的盛食物的矮腳托盤)
(2) 同本義趙王張敖自持案進食。——《史記·田叔列傳》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後漢書·梁鴻傳》對案不能食,拔劍擊柱長歎息。——南朝宋·鮑照《擬行路難》
(3) 又如:捧案;案杯(案酒)
(4) 無靠背的坐具師田,則張幕設案。(師田:出師或田獵。)——《周禮·天官》
(5) 長方形的桌子案,幾屬。——《說文》權拔刀斫前奏案。——《三國志·周瑜傳》廡下一人伏案臥。——清·方苞《左忠毅公逸事》成妻納錢案上。——《聊齋志異·促織》
(6) 又如:書案;伏案;條案,拍案(拍桌子)
(7) 案件這麼說來,卻怎麼了結此案?——《紅樓夢》
(8) 又如:辦案;破案;定案;結案;案由(案件的內容提要)
(9) 官府處理公事的文書、成例終朝理文案,薄暮不遑瞑。——陸機《答張士然》無案牘之勞形。——唐·劉禹錫《陋室銘》
(10) 又如:方案;提案;議案;草案
(11) 獄訟的案卷取案末獨身無親戚者二人易汝名。——清·方苞《獄中雜記》
(12) 又竟行之,案末二人立決。
(13) 又如:案記(卷宗文錄);案檢(案卷)
(14) 按語。同“按”案:黃帝葬於橋山,猶曰君臣葬其衣冠。——《論衡·道虛》
(15) 又如:加案
案詞性釋義
◎ 案 àn
〈動詞〉
(1) 按;用手向下壓案灌夫項,令謝。——《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
(2) 考查,研求召有司案圖。——《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案賢聖之言,上下多相違,其文前後多相伐者。——王充《論衡·問孔》
(3) 又如:案舉(考核並舉薦);案事(考問事實);案首(查考記錄。又指清朝科舉考試時縣、府及院試的頭名)
(4) 查辦收案致法。——《漢書·趙尹韓張兩王傳》下有司案驗。——《漢書·息夫躬傳》
(5) 又如:案坐,案治(查辦);案驗(審案定罪);案殺(查辦處死)
(6) 查訊、審問使長安丞案賢。——《漢書·趙尹韓張兩傳》
(7) 又出有案問。
(8) 又案之罪立具。
(9) 又案驗甚急。
(10) 切[脈]則刺其足心各三所,案之,無出血,病旋已。——《史記·扁鵲倉公列傳》朕使侍醫伍宏等內侍案脈。——《漢書·王嘉傳》
案深度解析
核心含義:
核心指記錄事件的文書或用於陳放物品的幾桌,引申為計劃或事件。適用範圍:
適用於法律、公務、辦公及家居語境,如“案件”、“方案”、“書案”。古今用法:
古代指進食或書寫的矮桌;現代側重檔案、事件及法律程式。記憶方法:
上“安”下“木”,寓意安放於木製檯面上的物品或檔案。文化內涵:
與“拍案叫絕”、“有案可稽”相關,體現文書制度和司法文化。案相關詞語
案說文解字
几屬。从木安聲。烏旰切
說文解字注
(案)几屬。考工記。玉人之事。案十有二寸。棗栗十有二列。大鄭云。案、玉案也。後鄭云。案、玉飾案也。棗栗實於器。乃加於案。戴先生云。案者、棜禁之屬。儀禮注曰。棜之制。上有四周。下無足。禮器注曰。禁、如今方案。隋長。局足。高三寸。此以案承棗栗。宜有四周。漢制小方案局足。此亦宜有足。按許云几屬、則有足明矣。今之上食木槃近似。惟無足耳。楚漢春秋。淮陰侯謝武涉。漢王賜臣玉案之食。後漢書梁鴻傳。妻爲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睂。方言曰。案、陳楚宋魏之閒謂之?。自關而東謂之案。後世謂所凭之几爲案。古今之變也。從木。安聲。烏旰切。十四部。
案康熙字典
【唐韻】烏旰切【集韻】【韻會】於旰切【正韻】於幹切, 𠀤 音按。【說文】几屬。【徐曰】案,所凭也。【周禮·天官】王大旅上帝,則張氊案。朝日祀五帝,設重帟重案。
又食器。【周禮·冬官考工記】夫人享諸侯,案十有二寸。【註】玉案十有二列也。
又 𠋫 氣之法有木案。【後漢·歷志】爲室三重,密布緹縵,室中以木爲案。
又界也。【齊語】參國起案。
又次第也。【史記·高帝紀】吏民皆案堵如故。
又作按,考也。【前漢·賈誼傳】案之當今之務。【丙吉傳】無所案驗。
又撫也。【史記·孟嘗君傳】案劒以前。
又【正字通】凡官府興除成例及獄訟論定者皆曰案。
又著書起義亦曰案。
又【集韻】一曰木名。
又叶伊甸切,音宴。【歐陽脩·讀書詩】初如兩軍交,乗勝方酣戰。至哉天下樂,終日在書案。
又食器。【周禮·冬官考工記】夫人享諸侯,案十有二寸。【註】玉案十有二列也。
又 𠋫 氣之法有木案。【後漢·歷志】爲室三重,密布緹縵,室中以木爲案。
又界也。【齊語】參國起案。
又次第也。【史記·高帝紀】吏民皆案堵如故。
又作按,考也。【前漢·賈誼傳】案之當今之務。【丙吉傳】無所案驗。
又撫也。【史記·孟嘗君傳】案劒以前。
又【正字通】凡官府興除成例及獄訟論定者皆曰案。
又著書起義亦曰案。
又【集韻】一曰木名。
又叶伊甸切,音宴。【歐陽脩·讀書詩】初如兩軍交,乗勝方酣戰。至哉天下樂,終日在書案。
案字源演變
篆書
隸書
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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