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據字義釋義
● 據jù ㄐㄩˋ
● 據jū ㄐㄩˉ
◎ 均見“據”。
據國語釋義
據
/
動
-
倚靠。《詩經·邶風·柏舟》:「亦有兄弟,不可以 據 。」 《戰國策·燕策一》:「馮幾 據 杖,眄視指使,則廝役之人至。」
-
佔有、佔守。如:「割 據 」、「竊 據 」、「據為己有」。《史記·卷八一·廉頗藺相如傳》:「先 據 北山上者勝。」
- 按照、依照。如:「據說如此」、「據理力爭」、「據實相告」。
-
引證、援引。如:「引經據典」。《新唐書·卷一三二·劉子玄傳》:「子玄善持論,辯 據 明銳。」
名
-
憑證,可作為證明的事物。如:「借 據 」、「收 據 」、「真憑實 據 」、「無憑無 據 」。《金史·卷五五·百官志一》:「中選者試官給 據 ,以名報有司。」
- 姓。如明代有據成。
據英文翻譯
According to; to rely on; evidence.
據深度解析
核心含義:
核心含義是依據、憑藉或佔有的狀態。適用範圍:
廣泛用於法律、論述及日常表達依據、證據或佔據。古今用法:
古今核心義一致,現代更強化其作為介詞“根據”的用法。記憶方法:
字形為“扌”加“豦”,聯想用手持握(依據)或佔據。文化內涵:
體現重證據、講依據的理性思維傳統。據說文解字
杖持也。从手豦聲。居御切
說文解字注
(據)杖持也。謂倚杖而持之也。杖者人所據,則凡所據皆曰杖。據或作据,楊雄傳:三摹九据。晉灼曰:据,今據字也。按何氏公羊傳注據亦皆作据,是叚借拮据字。从手豦聲。居御切。五部。
據康熙字典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 𠀤 居御切,音鋸。【說文】杖持也。【論語】據於德。
又【廣韻】依也。【易·困卦】困于石,據于蒺藜。【詩·邶風】亦有兄弟,不可以據。【左傳·僖五年】享祀豐潔,神必據我。【註】據猶安也。
又引也,援也。【爾雅疏序】事有隱滯,援據徵之。
又按也。【禮·玉藻】君賜稽首據掌,致諸地。【疏】覆左手按於右手之上也。【老子·道德經】猛獸不據。【註】以爪按拏曰據。
又拒守也。【史記·趙奢傳】先據北山上者勝。
又姓。明宣德漏刻博士據成。
又【集韻】其踞切,音遽。有形之貌。與莊子覺則蘧蘧然之蘧同。
又【史記註】訖逆切,音戟。【呂后紀】見物如蒼犬,據高后掖。
又叶求於切,音蘧。【史記·龜筴傳】事有所疾,亦有所徐。物有所拘,亦有所據。 通作据。見据字註。
又【廣韻】依也。【易·困卦】困于石,據于蒺藜。【詩·邶風】亦有兄弟,不可以據。【左傳·僖五年】享祀豐潔,神必據我。【註】據猶安也。
又引也,援也。【爾雅疏序】事有隱滯,援據徵之。
又按也。【禮·玉藻】君賜稽首據掌,致諸地。【疏】覆左手按於右手之上也。【老子·道德經】猛獸不據。【註】以爪按拏曰據。
又拒守也。【史記·趙奢傳】先據北山上者勝。
又姓。明宣德漏刻博士據成。
又【集韻】其踞切,音遽。有形之貌。與莊子覺則蘧蘧然之蘧同。
又【史記註】訖逆切,音戟。【呂后紀】見物如蒼犬,據高后掖。
又叶求於切,音蘧。【史記·龜筴傳】事有所疾,亦有所徐。物有所拘,亦有所據。 通作据。見据字註。
據字源演變
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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