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史 · 南齊書 清官劉懷慰

南齊書 清官劉懷慰

原文

懷慰①至郡②,修治城郭③,安集居民,墾廢田二百頃,決沈湖灌溉。不受禮謁④,民有餉⑤其新米一斛者,懷慰出所食麥飯示之,曰:“旦食有餘,幸不煩此。”因著《廉吏論》以達其意。 《南齊書・劉懷慰傳》

註釋

①懷慰:劉懷慰,南朝宋齊時人。

②至郡:到郡上任。指齊高帝時,劉懷慰被任命為齊郡太守。齊郡,此指齊所置,治所在瓜步(今江蘇六合)。

③城郭:古時指內城與外城為城郭。亦泛稱城邑。

④禮謁:禮節性拜見。

⑤餉(xiǎn�潰�:贈送。

譯文

劉懷慰到了齊郡任上,修治內城池,安定百姓,開墾荒田二百頃,開通沈湖,用以灌溉。他不受別人的禮節性拜訪,有送給他一斛新米的百姓,他就拿出自己所吃的麥飯給他看,說:“我每天除了吃的仍有剩餘,不必麻煩給我送這送那。”他還專門寫了《廉吏論》以表達自己的清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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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歷代史官及學者

《二十五史》非成於一時一人之手,各史作者分屬不同朝代。自西漢司馬遷撰《史記》,至清張廷玉等奉敕編修《明史》,歷時近兩千年。其間作者身份多為史官、學者,或受朝廷敕令編纂。民國時期柯劭忞撰《新元史》亦被納入,形成今之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