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 宣公十八年

宣公十八年(一)

原文

十有八年春〔1〕,晉侯、衛世子臧伐齊〔2〕。

公伐杞。

夏四月。

秋七月,邾人戕鄫子於鄫。

甲戌,楚子旅卒〔3〕。

公孫歸父如晉。

冬十月壬戌,公薨於路寢〔4〕。

歸父還自晉,至笙〔5〕,遂奔齊。

註釋

〔1〕十有八年:公元前591年。

〔2〕晉侯:晉景公。

〔3〕楚子:楚莊王。

〔4〕路寢:見莊公三十二年注。

〔5〕笙:今所在無考。

宣公十八年(二)

原文

十八年春,晉侯、衛大子臧伐齊,至於陽穀〔1〕。齊侯會晉侯盟於繒〔2〕,以公子彊為質於晉。晉師還,蔡朝、南郭偃逃歸。

註釋

〔1〕陽穀:見僖公三年注。

〔2〕齊侯:齊頃公。繒:今所在無考。

夏,公使如楚乞師,欲以伐齊。

秋,邾人戕鄫子於鄫。凡自內虐其君曰弒

〔1〕,自外曰戕。

楚莊王卒,楚師不出。既而用晉師,楚於是乎有蜀之役

〔2〕。

宣公十八年(三)

原文

註釋

〔1〕虐:殺。

〔2〕蜀之役:在成公二年冬。蜀,魯地,或謂在山東泰安縣西。

宣公十八年(四)

原文

公孫歸父以襄仲之立公也〔1〕,有寵,欲去三桓以張公室〔2〕。與公謀而聘於晉,欲以晉人去之。冬,公薨。季文子言於朝曰:“使我殺適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臧宣叔怒曰〔3〕:“當其時不能治也,後之人何罪?子欲去之,許請去之。”遂逐東門氏〔4〕。子家還,及笙,壇帷〔5〕,覆命於介〔6〕。既覆命,袒、括髮〔7〕,即位哭,三踴而出〔8〕。遂奔齊。書曰:“歸父還自晉。”善之也。

註釋

〔1〕襄仲殺惡及視而立宣公,見文公十八年。歸父為襄仲之子。

〔2〕三桓:魯大夫孟孫(仲孫)、叔孫、季孫,均為桓公之後,故稱三桓。

〔3〕臧宣叔:臧孫許,魯大夫。

〔4〕東門氏:即襄仲之族。

〔5〕壇帷:築土為壇,設定帷幕。

〔6〕介:副手。

〔7〕袒:脫去外衣。括髮:以麻束髮。

〔8〕踴:頓足跳躍,遭喪後表示哀痛。

譯文

十八年春,晉景公、衛太子臧攻打齊國。

宣公攻打杞國。

夏四月。

秋七月,邾國人在鄫國殺死鄫子。

甲戌,楚莊王旅去世。

公孫歸父去晉國。

冬十月壬戌,宣公在路寢中去世。

歸父從晉國回來,到達笙地,就逃往齊國。

十八年春,晉景公、衛太子臧攻打齊國,到達陽穀。齊頃公與晉景公會見在繒地結盟,讓公子彊作為人質住在晉國。晉軍回國,蔡朝、南郭偃逃回國內。

夏,宣公的使者去楚國請求出兵,打算攻打齊國。

秋,邾國人在鄫國殺死鄫子。凡是國內的人殺死他們的國君稱“弒”,外人殺死國君稱“戕”。

楚莊王去世,楚軍不再出發。不久就藉助晉國軍隊,楚國和我國因此發生蜀地之戰。

公孫歸父因為襄仲擁立宣公的緣故,受到宣公寵愛,想要去除三桓來擴張公室的勢力。他與宣公商量後去晉國聘問,想借晉國的力量去除三桓。冬,宣公去世。季文子在朝廷上說:“使我國殺死嫡子立庶子為君而失掉大援的,就是襄仲這個人吧!”臧宣叔發怒說:“在當時不能治罪,他的後人有什麼罪?你想去除他,我就請求去除他。”於是就趕走東門氏。公孫歸父回國,到達笙地,築土為壇,設定帷幕,向他的副手覆命。覆命完了,脫掉外衣,用麻束髮,站在規定的位子上哭泣,三次頓足跳躍後退出。於是就逃往齊國。《春秋》記載說:“歸父從晉國回來。”這是對他表示讚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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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左丘明(春秋)

左丘明,春秋末期魯國史官。司馬遷《史記》稱其為魯君子,與孔子同時或稍晚。傳統觀點認為左丘明為《左傳》作者,然自唐以降,學界對其具體時代與作者身份多有考辨,存在不同見解。該書在漢代已被立於學官,長期作為解經之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