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拼音: 注音:ㄌㄧˋ
  • 部首: 亻部 外笔画: 6画 总笔画: 8画
  • 笔顺: ノ丨一ノフ丶丨丨
  • 仓颉: OMNN 四角号码: 22200 U+4F8B 五笔86/98: WGQJ

字义解释

● 例lì ㄌㄧˋ
◎ 可以做依据的事物:例证。例题。举例。例句。例如。
◎ 规定:例外(不按规定的,和一般情况不同的)。体例。凡例。条例。破例。发凡起例。
◎ 按规定的,照成规进行的:例会。例假。例行公事。
◎ 调查或统计时指合于某种条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事例。病例。案例。

英文翻译

example, precedent, case, rule

详细字义解释

◎ 例 lì
〈动词〉
(1) (形声。从人,列声。本义:比照)同本义例,比也。——《说文》。按,礼记服问:上附下附,列也。公别比例之义。古只作列,此字后出。举此以例其余。——元·刘壎《隐居通议·欧阳公》
(2) 又如:溯古例今;以此例比

词性解释

◎ 例 lì
〈名词〉
(1) 类;列扬州城下进退不由,殆例送死。—— 文天祥《指南录后序》
(2) 又如:不在此例;例及(连类而及);例侪(按类分列)
(3) 可以作依据的事物;例子两贤同时,便是未有前例。——《南齐书·陆慧晓传》
(4) 又如:援例行事;例贡(边境官员及土司每年依例献纳的贡物;清代又指例贡生);例授(循例封赠);病例;实例
(5) 规定;规则;条例故例。——清· 方苞《狱中杂记》
(6) 又如:开例;禁例;老例(旧规矩;旧习惯)

深度解析

核心含义:

核心含义指例子、惯例、规则,抽象为可援引参照的范式或个案。

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广,可指事例、体例、条例、照例等,是法律、文书、教学常用字。

古今用法:

古今核心义稳定,均指可作参照的例子或规则。现代用法更系统化、制度化。

记忆方法:

字形为“亻”加“列”,可联想为“人(事)被排列出来作为参照”,即成例子。

文化内涵:

体现重视先例、规范和类比推理的思维传统,“史无前例”等成语可见其重要性。

相关词语

例会 lìhuì
依据约定的惯例每隔一定期限举行一次的会议
例假 lìjià
(1)按照规定放的假(2)婉辞,指月经或月经期
例句 lìjù
用于解释、证明的代表性语句
例如 lìrú
比如连词很多,例如“和”、“而”、“或者”、“不但”、“因为”、“所以”等
例题 lìtí
用来说明某一定律或定理,或在运用某一学科或学科分支的定律时充当练习的题
例外 lìwài
超出常例之外任何人都应该毫无例外地依法办事
例行公事 lìxíng-gōngshì
照例按规定履行公务。泛指敷衍了事、走过场不必介意,他不过是例行公事
例言 lìyán
著作前用来说明体例的语言文字
例证 lìzhèng
指能进行说明和解释的任何特定的人、事情或局势例证可能被拒绝采用,但原则完全接受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比也。从人 𠛱 聲。力制切

說文解字注

說文解字注
(例)比也。此篆葢晚出。漢人少言例者。杜氏說左傳乃云發凡言例。例之言迾也。迾者、遮迾以爲禁。經皆作列、作厲。不作迾。周禮司𣜩注。厲、遮例也。釋文。例本作列。葢古比例字衹作列。从人。𠛱聲。力制切。十五部。疑許本無此。

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
【唐韻】【集韻】【韻會】 𠀤 力制切,音厲。比也,類也,槩也。
又凡例。【左傳序】發凡以言例。後魏張吾貴集諸生講左傳,義例無窮,學者奇之。
又【集韻】力蘖切,音列。遮也。

字源演变

例字的篆书
篆书
例字的隶书
隶书
例字的楷书
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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